隱私權政策
1. 收集之個人資訊及收集方法
2. 個人資訊之收集與使用目的
3. 已收集之個人資訊之分享及提供
4. 個人資訊之委託處理
5. 收集之個人資訊之保存及使用期限
6. 個人資訊之銷毀程序及方法
7. 個人資訊之安全性確保措施
8. 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及行使方法
9. 自動收集裝置之安裝、運行及拒絕有關事項
10. 個人資訊管理責任人及相關部門
11. 公告義務
本政策自 2021年08月01日起施行。
1. 收集之個人資訊及收集方法
1) 收集項目:公司為了管理與公司相關諮詢、服務/商品諮詢、招聘諮詢、網站諮詢、不當舉報、安全舉報等事項,會收集下列個人資訊。
- 必填資訊:姓名、公司名稱、電子郵件、聯絡電話
- 拒絕同意之權利及不利影響
- 您有權拒絕同意收集必填資訊。
- 您有權拒絕同意收集非必填資訊。
但若拒絕同意,可能無法回覆您的諮詢。
2) 收集方法:公司透過以下方式收集個人資訊。
- 「線上諮詢」選單
2. 個人資訊之收集與使用目的
公司收集之個人資訊將用於以下目的:
- 回覆及管理與公司、服務/商品、網站相關的客戶諮詢
3. 已收集之個人資訊之分享及提供
公司原則上不會對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訊。但以下情況例外:
- 使用者事先同意的情況
- 依據法律規定,或因調查目的,依法律程序及方式由調查機關要求時
4. 個人資訊之委託處理
公司原則上不會將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委託外部處理。但以下情況例外:
- 使用者事先同意的情況
- 依據法律規定,或因調查目的,依法律程序及方式由調查機關要求時
5. 收集之個人資訊之保存及使用期限
針對公司相關諮詢、服務/商品諮詢、網站諮詢等,於提供回覆後,會立即銷毀相關資訊。
6. 個人資訊之銷毀程序及方法
公司原則上在達成收集及使用目的後,會立即銷毀相關資訊。銷毀程序及方法如下:
1) 銷毀程序:使用者所輸入的資訊,於目的達成後,將依公司內部政策及法律規定保存一段時間後銷毀。在此期間內,資訊不會用於其他目的。
2) 銷毀方法:紙本列印的個人資訊以碎紙或焚燒方式銷毀;電子檔案則使用無法復原的技術方式刪除。
7. 個人資訊之安全性確保措施
公司為了確保個人資訊安全,採取以下技術性、管理性、物理性措施:
1) 制定並執行內部管理計劃
2) 將個人資訊處理人員最小化並進行教育,並透過存取權限控管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。
3) 保存及防止竄改存取紀錄:系統存取紀錄保存至少6個月以上,並防止竄改或遺失。
4) 防駭及未授權存取:安裝安全程式,定期更新與檢查,設置在管制區域,並監控非法入侵。
8. 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之權利及行使方法
使用者及法定代理人可隨時查閱或更正個人資訊。請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個人資訊管理責任人,我們將在確認本人後立即處理。
若使用者要求更正錯誤資訊,於更正完成前不會使用或提供該資訊。若已提供給第三方,將立即通知該第三方進行更正。
根據使用者或法定代理人的要求刪除的個人資訊,將依「保存及使用期限」條款處理,並不得用於其他用途。
9. 自動收集裝置之安裝、運行及拒絕有關事項
公司不會使用Cookie等自動收集裝置來收集個人資訊。
10. 個人資訊管理責任人及相關部門
公司為了保護使用者個人資訊並處理相關申訴,指定以下部門及責任人:
1) 個人資訊管理部門
姓名 :
電話 : - -
電子郵件 : @
2) 個人資訊管理責任人
姓名 :
電話 : - -
電子郵件 : @
使用者可就本公司服務中發生的個人資訊相關問題,聯繫責任人或部門。我們將迅速提供答覆。若需額外協助,可聯繫以下機構:
1.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 (www.kopico.go.kr) : 02-2100-2499
2. 大檢察廳網路犯罪調查部 : 02-3480-3571 (http://www.spo.go.kr/)
3. 警察廳網路安全局 : 182 (http://cyberbureau.police.go.kr/)
根據《個人資訊保護法》第35條(查閱個人資訊)、第36條(更正·刪除)、第37條(停止處理)的規定,若公共機關之處分或不作為侵害權益,可依《行政審判法》提出行政審判。
※ 詳細資訊請參考法制處 (http://www.moleg.go.kr) 官方網站。
11. 公告義務
若本隱私權政策有新增、刪除或修改內容,將於實施前至少7日在本網站公告。










